各位老师:
本科生答辩、期末考试等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要求如下:
一、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
1. 各位指导本科生的老师要严格把关,使得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达到毕业要求。
2. 每一位指导教师都有义务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3. 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老师要按时到达答辩现场,不得在答辩现场查看手机、接听和拨打电话。
二、期末考试工作
1. 各位任课老师在出期末试卷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近三年的题目不多于30%,考题分布要合理,难易适中。
2. 考试后及时批卷,上交学生成绩,多项成绩累加的要有相关累加成绩的出处及记录。
3. 每一位老师都要完成监考工作,监考老师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考工作;有事无法监考的老师要及时和系教学秘书联系,请其他老师代替监考,不得让研究生代替监考;不得缺席监考,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考场查看手机、接听和拨打电话。
物理系
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