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中心教学制度
应用物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考核标准
发布人:刘伟龙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数:271

完整的实验跟踪考核体系包括: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和最后的实验闭卷考试。中心采取多段式、多方位实验考核方式。多段式是指总的实验考核成绩来自于整门课程进行中的各个阶段成绩;多方位是指每个阶段的成绩来自实验过程中的多个方面。

1.预习与课上抽查

学生在进实验室上课之前,必须进行预习,完成实验预习报告。如果在进行某个实验项目之前,没有完成实验预习报告,则不允许到实验室进行该实验项目的学习。

实验课上课前,指导教师还要按照一定的百分比给出抽查学生名单,对学生预习情况进行现场检验。

2.实验操作与实验报告评定相结合

实验平时成绩中心采取实验操作与实验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且以实验操作成绩为主,实验报告为辅,最终由计算机自动加权给出学生成绩。实验操作评分标准:

1)实验项目原理理解与电路或光路原理图设计;

2)实验操作是否正确;

3)能否正确的使用仪器仪表等实验装置;

4)实验仪器调试及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5)实验数据记录与整理。

根据每个实验项目的重点要求不同,各项指标分值会相应变化。

3.期末实验考试

期末实验考试评分标准:

1)学生对理论内容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2)仪器设备的熟练使用能力;

3)实验数据处理与整理能力;

4)综合设计与创新能力。

根据考试题目的重点要求不同,各项指标分值会相应变化。

实验课程总成绩=期末考试(30%)+平时成绩(70%)。

期末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若不及格,无补考,下一学年重修。

  

应用物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201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