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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物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人:刘伟龙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数:272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管理规定,所有在哈工大应用物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放的实验课程均已独立设课,各门实验课均为必修考试课,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中心现将开放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如下:

一、需要在中心进行开放实验课程学习的同学,在每学期选课系统开放以前,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实验报告、实验指导书和套鞋。

二、实验采用预约选课模式。每个实验项目完成的标准学时为3学时。同学必须在实验室规定周期内完成规定数量的实验项目。

预约实验的操作过程为:

1.登录中心教学网站(http://elcap.hit.edu.cn)上的选课管理系统,学生在选课系统所给出的各实验项目时间段内,自主选择上课时间。选中的实验可在该次实验上课时间的24小时之前,进行更改或调整选课时间。

2.上实验课时,提前5分钟到实验室。预约后未上课者或迟到10分钟以后,系统自动解除该学生的约定,并且不再允许该学生对该项目的重新预约。

三、学生来实验室做实验之前,要对该实验项目的内容进行实验预习,预习资料可在教科书和中心网站获得。

在实验过程中,若离开实验室10分钟以上,系统释放该实验台,按本次实验无效,并按没有最后整理实验台进行扣分处理;实验结果未经老师验收,自行离开实验室,则本次实验无效。

对于当堂实验效果不好的同学,可再来实验室补做。但实验成绩不能改变。

四、因病假、事假导致实验未能按时完成,则需要出示相应证明,病假要有医院诊断书,事假要有院系一级的证明,旷课1次及病事假补做实验等相关事宜,需要听从中心的安排。病假、事假连续耽误两个实验项目以上(含两个实验项目),只能在下一学年重修(所有实验项目须重新做)。

五、每完成一个实验项目后的一周之内,将实验报告交到实验中心提供的实验报告箱(理学楼615门),对于没有按时间交实验报告的同学,该次实验报告的成绩按0分计。下次交报告的时候,将上一次的实验报告取回。

六、学期末,学生需要按照中心要求进行实验闭卷考试,每门实验课的实验成绩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实验总成绩=平时实验成绩(30分,由每个实验的操作成绩和报告成绩加权运算得出)+期末考试成绩(70分)。实验期末考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期末考试未能通过,则该门实验课重修。

七、转专业、双学位和重修的同学,需在选课前到中心网络办公室登记(理学楼719室),以获取选课资格。

    

哈工大应用物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2012-09-07